【乐亭】乐亭县文广旅局关于开展2022年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Fri Jun 24 16:57:41 GMT+08:00 2022来源:乐亭文化编辑:王瑶
为推动乐亭群众文化繁荣发展,激发群众文艺创作活力,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,鼓励广大群众文化工作者、业余文艺爱好者深入挖掘和利用乐亭浓厚的红、绿、蓝三色宝贵资源,以“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”为主题,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点和乐亭特色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,用情用力讲好乐亭故事、传播乐亭好声音,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乐亭县文旅局面向全县征集原创群众文艺作品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、承办单位
主办单位:乐亭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
承办单位:乐亭县文化馆
二、征集内容
1、全县群众文化工作者和业余文艺爱好者创作、表演的音乐、舞蹈(含广场舞)、戏剧、曲艺、书法、美术作品等。
2、“我们村的美好生活”主题摄影、短视频作品。以新时代农村人的视角,记录现代美丽乡村以及村里的美好生活,引领乡风文明建设,助力乡村振兴。作品内容需围绕村歌、村晚、村景、传说、非遗、特产、美食、民宿、文化旅游设施、文化旅游活动、文化带头人、文化队伍等内容进行讲述或创作。
三、报送要求
1、作品为 2020 年之后创作,内容健康向上,格调高雅,唱响主旋律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反映百姓幸福生活,讴歌时代精神。
2、音乐作品:声乐作品提供曲谱、歌词、音频或视频;器乐作品提供曲谱、音频或视频。
3、舞蹈作品:提供曲谱;时间不超过8分钟,一般演出人数不超过20人,广场舞演出人数不超过40人。
4、戏剧戏曲作品:提供剧本、视频;时长不超过15分钟,上台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(含乐队)。
5、曲艺作品:提供脚本、视频;时长不超过15分钟,上台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(含乐队)。
6、“我们村的美好生活”主题作品:(1)摄影作品:每位作者限报5件(组)且创作主题不重复,JPEG格式,一般为彩色,可对影调、对比度、色彩等做适度调整,但不得做合成、添加等技术处理,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。单幅作品,要求具有瞬间影像的说服力和艺术感染力;图片故事(组照),要求每组4至8幅作品。同时配有详细说明文字(包括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以及相关内容阐述不超过100字)。(2)短视频作品:MP4格式,画面要求清晰稳定,色彩自然,所配音乐、画外音要与画面同步;时长3分钟以内,大小不超过500M。同时配有详细说明文字(包括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以及相关内容阐述不超过100字)。
以上各艺术门类提交作品的同时需提交创作者、表演者简历(姓名、年龄、联系方式、工作单位、艺术学习和创作经历)。
四、作品版权
所报作品须为作者原创,且符合征集范围和创作要求。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,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。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,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。
五、后续活动
乐亭县文化馆将对征集作品进行初步筛选,并邀请艺术专家针对优秀原创作品、创作团队进行辅导;推荐部分优秀原创作品参加省市相关文艺作品征集、评选、展示活动。视作品报送情况适时组织线上、线下展演、展览活动。
六、申报要求
1、申报主体:全县群众文化工作者和业余文艺爱好者。
2、作品选送:8月1日—8月15日
3、材料报送:参评作者于8月15日前将“完整的作品视频、剧本、唱词、曲谱等材料”报送到乐亭县文化馆,逾期不予受理。
4、报送地点:乐亭县文化馆,联系人:赵丽丽
联系电话:4690338 15231569854
电子邮箱:ltxwhg@126.com